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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母婴店售卖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被处罚

记者从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湖边分局了解到,该局近期依法查处了一起销售无任何中文标签“洋食品”案。工商部门提醒,按照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的“洋食品”都是目前法律所禁止销售的,这些产品未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无法保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难维权。

今年5月,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湖边分局的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在宋城路一家名为婴之爱母婴乐园店内,查获标称为“Nutriloh”和“Hero”的进口预包装奶粉分别为19听和4盒,均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工商部门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6月9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该案目前已调查完毕。经查实,该商店负责人余某利用QQ和电话联系,于今年1月4日,从赣州一家专业代购机构购进标称为Nutriloh、规格为2段和3段850克每听预包装奶粉各6听;标称为Hero、规格为(进货单标称为荷兰本土美素)2段800克每盒预包装奶粉4盒;标称为Aptamil、规格为(进货单标称为德国爱他美)2段800克每听预包装奶粉1听。今年4月10日,余某第二次以同样的方式购进标称为Nutriloh、规格为(进货单标称为荷兰本土牛栏)3段850克每听预包装奶粉6听。

执法人员要求该商户提供商品相关的进口证明文件,但该商店负责人无法提供。“从商品条形码来看就是进口奶粉,我们只是手续不全而已。”该商店负责人说。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此外,根据相关法规,从去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因此,上述无中文标签的奶粉无论是不是进口奶粉,均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目前,执法人员已没收了这批奶粉,并对该店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