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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新规关注婴幼儿奶粉市场

备受关注的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修订,24日获表决通过。两部大法的修订中,其中有三条新规不约而同地关注了婴幼儿奶粉市场。

◎新规一:涨价别想“任性”

还记得奶粉价格疯狂上涨的2011年吗?一些婴幼儿奶粉更换新包装或配方配合新国标进行优化或升级,涨价10%。一年一涨逐渐变成半年一涨甚至一季度一涨,更是有一些品牌“换包装”后涨价,理由是增加了“放勺子”的空间。一度,使中国成了婴幼儿奶粉价格全球最高的国家。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消费者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同一品牌奶粉,不同城市价格不同,而配方和营养成分却没有本质区别。

在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这意味着未来实施“注册制”后,对配方的管理更加严格,奶粉涨价将无法“任性”。“注册制意味着配方需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领取相关生产证后,才能生产。”国内乳业资深人士宋亮指出,靠多配方搞营销将比较困难。

◎新规二:允许贴牌与国际接轨

记者发现,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删去了“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但保留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这是对2013年九部委联合发布的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三不准”意见的重新梳理和制定。

2013年曝光的“美素丽儿”奶粉造假事件中,经销商就是在一非法改装点,拆封罐装的符合欧盟标准的奶粉,并在拆封后分装(混装)成光版铝箔装小袋,所幸查处及时,这些分装后的奶粉并未流入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不过,贴牌生产却是国际惯例,此次并未下禁令。“我国乳业已完全与国际接轨,监管规律也应对等。”乳业高级分析师宋亮说,世界乳制品主产国不少品牌都是委托加工,品牌拥有者和生产者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就算严禁贴牌,品牌也可以通过和生产企业合资的方式规避监管政策。

◎新规三:不得声称替代母乳

无独有偶,刚刚通过的新《广告法》中也对婴幼儿奶粉的广告乱象“出手”: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这一规定一度引发误解,认为是对婴幼儿奶粉广告全面下禁令,事实上业内人士指出,这其实是为了促进母乳喂养,严禁在奶粉广告中声称可以替代母乳。

“新修订旨在从法律的高度,更有效地避免消费者被广告所误导。”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说,来自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的母乳喂养率为67%,2014年降至27.8%,远低于国际水平,且城市远远低于农村。母乳是孩子的最佳选择,在确实不能母乳喂养的情况下,才考虑婴儿配方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