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中,取消了此前的晚婚假规定,并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也就是说,本次北京市计生条例修订后,婚假仍为10天。
产假方面,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同时,增加了一款内容,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照此计算,本次北京市计生条例修订后,女职工产假在原来的128天外,还可弹性增加1至3个月,最长可达7个月。

这一消息出来,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这一政策对职业女性到底是好是坏?很多网友表示,休这么长时间的产假,女性更难找工作了,会直接导致各企业“害怕”适婚适孕女性;也有网友表示,这种“经单位同意”的假期根本就是形同虚设。
那么国外的产假是怎么休的呢?
■德国:最长可休至孩子3岁
德国人认为,孩子出生头3年最需要父母陪伴,应创造更多机会,让初为人父母者与孩子在一起。因此,孩子3岁之前,父母都可以休“产假”。
德国“产假”分为母亲个人的生育假和父母两人的育儿假,最长可以休至孩子满3岁。其中,大约一年为有偿假期。
■俄罗斯:雇主需为产妇保留工作岗位
产妇可以享受全薪、半薪以及无薪产假。其中全薪产假140天,包括产前70天和产后70天,这期间用人企业需要全额支付产妇薪水。在休完全薪产假后,产妇可以继续休半薪产假,一直到孩子满一岁半。这期间,产妇可以领取相当于原工资40%的补贴,这笔补贴由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在小孩一岁半之后,如果产妇还想继续在家里照顾孩子,那么她可以继续休无薪产假,直到小孩满3岁。无薪产假是没有薪水的,不过雇主必须保留她的工作岗位。
■美国”连买带凑”实现休假
美国法律保障雇员不至于因怀孕失去“饭碗”,但没有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带薪产假。不过,职工可以通过购买年假、挪用带薪假、病假等方式来打包假期,“连买带凑”实现带薪产假的目的。
如果女性员工想要休更多的产假,还可以向公司购买假期,或是把多年积累起来的年假、带薪病假凑在一起,挪作“产假”使用。在休假制度上,美国采取的是无差别对待原则,男性与女性一样可以享受12周的无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