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安全座椅立法渐渐完善,目前上海,山东、深圳相继立法要求4岁以下儿童乘车出行应当使用安全座椅,让人们对儿童出行安全开始重视起来。其实,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立法并非无理之举。我国每年大约有18500多名儿童死于车祸,而在低龄儿童中,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死亡率已经占到了第一位。
(记者 魏奋)施行7年多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面临大修。昨天(10月29日),杭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该条例的修改草案,修改内容集中在车辆管理、道路通行、事故预防与处理、执法监督等方面。
4周岁以下坐小轿车
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草案新增了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并督促乘坐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12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5米的儿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儿童乘坐小型轿车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草案还对道路通行管理的细节作了完善,如增加了“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在本市绕城公路合围道路范围内不得鸣喇叭”,“禁止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可变式号牌、遮雨(阳)篷或者其他装置”等规定。
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收缴,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