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此外,专供婴幼儿、孕产妇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小作坊均不能生产。违者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条例增加了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条例有关规定,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修改后的《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此外,专供婴幼儿、孕产妇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小作坊均不能生产。违者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条例增加了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条例有关规定,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